关于做好水电和科研用房有偿使用
缴费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科研实验室有偿使用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南林发〔2023〕10号)文件规定和“水电和房产资源校内有偿使用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在前期对全校公用房排查、统计的基础上,经水电和房产资源校内有偿使用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共认定科研用房504间,现予以公布,同时启动有偿使用缴费信息填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缴费信息登记及间接经费核算
后勤处下发缴费信息登记表(附件)à学院通知使用人上报缴费项目账号à各学院查询、核算间接经费可用金额à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审核à结果返回至各学院。
2.经费划拨
后勤处下发缴费清单(含金额)à各缴费负责人确定、填写支出项目,签字à后勤处汇总à财务处扣款。
二、相关说明
1.请学院通知各实验室、研究生自习室负责人,填写项目经费负责人、项目账号。
2.如使用科研项目的间接经费支付电费和科研用房有偿使用费,需要填写项目号、项目周期等信息,各学院核算各项目可使用的间接经费金额,填写到表格中,提交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审核。
3.房产使用人根据各项目可使用的间接经费金额,最终确定是否还要填写其他项目账号,用于缴费。房产使用人填写完成、签字后,由学院统一报后勤处汇总,提交财务处扣款。
4.本次收费时间段为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合计4个月。
请各单位在2023年12月1日下班前,完成缴费项目账号登记汇总工作,将《科研用房有偿使用缴费信息汇总表》,报送到后勤处房地产管理科(行政4号楼31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dck@njfu.edu.cn。
后勤处联系人:尹红梅,电话:85427060(房屋面积,研究生自习室认定);
实基处联系人:潘越,电话:85427491(非教学实验室认定);
科技处联系人:陈喆,电话:85427774(自然科学项目间接经费核查);
人文社科处联系人:孙婵,电话:85427795(人文社科项目间接经费核查);
财务处联系人:王辉,电话:85428370(经费支付)。
附件:《科研用房有偿使用缴费信息登记表》(分学院下发)
水电和房产资源校内有偿使用管理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