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字/摄影/审核来源:后勤管理处发布时间:2023-07-28浏览次数:244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教发函〔2023〕115 号)文件精神,消除建筑安全隐患,切实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学校决定开展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3728日至31日。

二、排查对象

全校所有房屋建筑(含规划房屋建筑、自建房和租赁房屋建筑等)。具体包括:办公用房、实验室、自建的实验用房、温室、临时用房、教室、学生公寓、食堂、桥梁、体育场馆等房屋建筑。

三、排查内容

是否存在改变主体结构或承重结构,是否存在变更建筑用途、超负荷使用等情形;是否存在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构件出现沉降、裂缝、变形等情况;是否存在建筑外墙饰面剥落、建筑外墙保温层面开裂损坏、建筑内外装饰构件松动等情形;建筑周边是否存在明显安全隐患、边坡是否稳定等。

四、排查方式

校内各单位自查。使用单位安排专人到建筑现场排查、拍照,将相关隐患问题用文字描述填入附件《校园建筑安全隐患排查表》。有物业管理员的楼宇,公共区域及屋顶外墙等由物业管理部门排查。

五、有关要求

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请各单位对所使用、管理的房屋和建筑,要对所有校舍房屋逐楼逐层逐间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排查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面、彻底、到位。

请校内各相关单位于731日下午 5:30 前将纸质材料(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后勤管理处房地产管理科(行政四号楼 316 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fdck@njfu.edu.cn。联系人:魏心融,联系电话:85427060,15951880795

 

后勤管理处

2023年728


附件-校园建筑安全隐患排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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