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公用房和公共设施使用安全,根据《南京林业大学公用房和公共设施修缮工程管理办法》(南林后管[2020]1号)规定,学校决定启动2024年度公用房和公共设施修缮工程立项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立项范围为存在安全隐患的学生公寓、教室、实验室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以及建设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的建筑、临时建筑和公共设施,需要通过修缮工程恢复和改善,使建筑原有的使用功能和安全得到保障,提高使用效率。具体包括:
1.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构件出现沉降、裂缝、变形等;
2.屋面渗漏、变形,排水系统损坏等;
3.建筑外墙面损坏、剥落、脱落等;
4.其它严重影响公用房和公共设施使用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问题。
二、立项程序
各单位提交《公用房和公共设施修缮工程立项申请表》(详见附件),后勤管理处组织专家论证或开展安全检测,形成修缮工程年度计划书,报学校审批。
三、申请时间
2023年6月6日至6月16日
四、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以此次立项申请为契机,全面开展公用房和公共设施安全大检查,摸排本单位使用、管理、维护的公用房和公共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对符合立项要求的问题申报立项。
《公用房和公共设施修缮工程立项申请表》请于6月16日前报送至后勤管理处房地产管理科(行政四号楼316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fdck@njfu.edu.cn。联系人:尹老师,联系电话:85427060。
后勤管理处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