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处):
为推进公用房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加强公用房合理配置和集约使用,学校决定开展各行政单位公用房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各行政单位的所有办公用房,具体包括: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及党员活动室用房等。
二、工作安排
1.各单位自查
后勤管理处下发《南京林业大学公用房使用信息登记表》电子表,请各单位根据《南京林业大学公用房使用信息登记表》,对本单位的公用房进行核实、补充。如有变动,请直接在电子表上修改。
请于2023年1月3日17:00前,将电子表反馈至后勤处,邮箱:mhb@njfu.edu.cn。
2.学校核查
2023年1月4日-6日,学校将依据各单位自查表,核查各单位房屋情况。
3.网上公示
2023年1月10日-12日,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核实,全面、真实、准确填报信息登记表。如有相关问题,请与后勤管理处联系。联系人:毛洪贲,联系电话:85428476。
附件:公用房使用信息登记表(分单位下发)
后勤管理处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