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公用房和公共设施使用安全,根据《南京林业大学公用房和公共设施修缮工程管理办法》(南林后管[2020]1号)规定,现将2023年度公用房和公共设施修缮工程立项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立项范围为学生公寓、教室、实验室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建设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的建筑,临时建筑和公共设施存在的安全问题,包含:
1.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构件出现沉降、裂缝、变形等;
2.屋面渗漏、变形,排水系统损坏等;
3.建筑外墙面损坏、剥落、脱落等;
4.其它严重影响公用房和公共设施使用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问题。
二、立项程序
各单位提交《公用房和公共设施修缮工程立项申请表》(详见附件),后勤管理处组织专家论证或开展安全检测,形成修缮工程年度计划书,报学校审批。
三、申请时间
2022年6月13日至6月24日
四、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以此次立项申请为契机,全面开展公用房和公共设施安全大检查,摸排本单位使用、管理、维护的公用房和公共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对符合立项要求的问题申报立项。对于在日常使用管理中新发现的严重影响公用房和公共设施使用安全的问题,可随时申报立项。
《公用房和公共设施修缮工程立项申请表》请于6月24日前报送至后勤管理处房地产管理科(行政四号楼316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fdck@njfu.edu.cn。联系人:尹老师(85427060)。
后勤管理处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