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部门:
为保证公用房和公共设施的使用安全和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年限,根据《南京林业大学公用房和公共设施修缮工程管理办法》(南林后管[2020]1号)规定,现将2022年度公用房和公共设施修缮工程立项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立项范围为影响公用房和公共设施使用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问题,包含:
1.屋面渗漏、变形,面层及保温隔热层开裂、空鼓,排水系统损坏,女儿墙、屋脊等附属构件损坏等;
2.外墙面渗漏、开裂、脱落等;
3.墙柱开裂、倾斜、变形、露筋等,钢结构防腐涂层损坏、节点变形等;
4.其它严重影响公用房和公共设施使用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问题。
二、立项程序
各学院、各单位提交《公用房和公共设施修缮工程立项申请表》(详见附件),后勤管理处会同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考察论证,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或委托有资质的安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项目论证通过后形成修缮工程年度计划书,报学校审批。
三、申请时间
2021年6月16日至6月30日
四、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以此次立项申请为契机,认真开展公用房和公共设施安全大检查,摸排本单位使用、管理、维护的公用房和公共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申报立项。对于在日常使用管理中新发现的严重影响公用房和公共设施使用安全的问题,各单位可随时申报立项。
《公用房和公共设施修缮工程立项申请表》请于6月30日前报送纸稿至后勤管理处房地产管理科(行政四号楼316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fdck@njfu.edu.cn。联系人:尹老师,电话:85427060。
附件:公用房和公共设施修缮工程立项申请表
后勤管理处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