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科研大楼水电管理办法(试行)

/文字/摄影/审核来源:后勤管理处发布时间:2009-06-04浏览次数:209


 为了做好安全、节约用水用电工作,结合生物技术大楼、逸夫工程技术大楼的实际使用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牢固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经济可靠,保障有力”的思想。

    二、物业服务负责大楼科研、办公等正常用水、用电的保障。

    1、建立严格的水电配送运行制度和水电维修制度。

    2、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水电管理,必须持证上岗。

     3、做好大楼供水泵、配电房的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安全操作制度并张贴上墙,做好值班记录,配电房要求24小时值班。

     4、做好设备、管网、线路及水箱、阀门、水电表等的日常保养和检修工作,确保供水、供电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5、负责大楼内用水用电的增容、改接等的申请工作(向后勤管理处水电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杜绝私拉乱接现象。

    6、制定水电故障抢修预案,发生故障时要及时组织抢修,尽快恢复。

    7、定期进行大楼水电使用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责令违规者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

    8、水电停供前要预先发布告示,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三、物业服务负责大楼用水、用电的安全、节能管理和宣传工作,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和节水、节电措施。

     1、加强大楼内的水电安全管理,增强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存在危险因素的设备、管线周围应做好防护,并做明显的警告标识。

     2、加强厕所、走道等公共部位的水电管理,坚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及时关闭电灯和水龙头,真正做到“人走水停,人走灯关”。

    3、加强巡查,对利用大楼水电资源从事科研、办公以外的行为要予以制止。

    4、采取有效手段对大楼内各用户进行水电安全和节能宣传,强化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和节能意识。

     四、大楼用户应加强教育,增强使用者的安全、节约用水用电意识,督促使用者进一步规范水电使用行为。

    1、安全使用水电。使用者应掌握基本水电使用常识,严禁违规操作,避免事故的发生。

     2、不使用水电时,要及时关闭电源、龙头。离开实验室、办公室时,要进行检查,否则由此引发的事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根据实验室或办公室的使用情况及天气情况,随时调整照明强度,光线好时不开灯,人少时少开灯或使用台灯。

    4、水电使用将实行费用由学校与用户合理分摊制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五、加强对空调使用的管理

    1、空调的开启:当气温夏季达到30℃、冬季降至0℃时,统一开启使用(科研需要的除外)。

    2、用电高峰期间,为确保重点科研项目的用电,空调按机组分组、分时段限制使用。

    3、物业服务对大楼内空调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各用户应将空调设定在合适的温度(夏季26℃、冬季20℃),不得过低或过高。

    4、空调使用时,使用者做好室内保温措施,禁止始终开敞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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